2021年连州市水利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
来源:连州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:2022-03-29 10:2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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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文件名称(标题) | 文号(发文字号) | 发文日期 | 拟保留、废止、宣布失效或修改的意见 | 提出拟保留、废止、宣布失效或修改意见的理由 |
1 | 关于印发《连州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 (试行)》的通知 | LZBG2021003(连水规范〔2021〕1号) | 2021.7.29 | 保留 | 有效期内 |
2 |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行业水土保持工作监管防患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 | LZBG2019007(连水利〔2019〕157号) | 2019.12.2 | 保留 | 符合《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》第四条规定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、经济和信息化、国土资源、环境保护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农业、林业、海洋渔业、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、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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